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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烈祝贺我会联办的科普活动被中国科协评为--优秀科普活动
12月21日,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办公厅印发《关于对2020年全国科普日有关组织单位和活动予以表扬的通知》(科协办函普字【2020】158号), 、南京工程学会和江苏省学会服务中心联办的“2020年全国科普日暨第一届‘天印筑梦·科普智行’”活动,被评为优秀科普活动。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科技创新绝不仅仅是实验室里的研究,而是必须将科技创新成果转化为经济社会发展的现实动力。系统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明确要求强化体制机制创新与科技创新的协同,探索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的有效途径,进一步打通科技创新与经济发展之间的通道。三年来,各试验区域围绕科技成果转化的政策性梗阻、体制机制性障碍开展改革探索,取得了一系列突破,形成了三批改革经验举措,相继由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并向全国推广。
一、改革科研选题机制,科研与产业发展衔接更加紧密
二、建立科技成果转化确权新制度,不敢转问题得到破解
三、探索科技成果转化激励新机制,不愿转问题明显改观
以往科技人员从事科技成果转化面临两难困境。一方面,科研院所的科研成果主要为无形资产,在进行科技成果转化时,给价值评估带来了很大的困难,而且国有产权、院所集体产权交织在一起,转化之后的收益不易明确界定。另一方面,科研院所转化科技成果过程中,一般给予个人和团队技术入股奖励,但由于技术奖励股不涉及科技人员、管理人员科技成果转化的投入成本,他们在后期技术能否实现产业化上并不十分关心,缺乏科技成果转化的积极性。针对这一问题,试验区域从科技人员积极性不高、无形资产价值评估难等根本性问题入手,探索出科技成果转化的一系列有效路径。比如,西安试点基于技术股+现金股的股权激励模式,支持西北有色金属研究院开展无形资产入股和量化激励改革,通过组建股权多元化的高技术产业化公司,实行研究院控股、战略投资者参股、经营层和技术层持股的股权结构,依托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成立了28个高技术产业公司,其中4家已上市,极大地激发了科研院所、成果转化公司等多方面的积极性。
四、完善科技成果权益保障机制,转化维权问题逐步改善
五、打破科技人员流动束缚,转化人才结构问题得到优化
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一切创新成果都是人做出来的,只有激活了人才的创新创造力,科技成果的供给才能源源不断。当前我国科技创新人才还面临结构性不足的突出矛盾,高水平创新人才仍然不足,特别是科技领军人才匮乏。针对这些问题,试验区域通过改革事业单位编制、提高人才引进工资发放的灵活性,大胆试验,探索出了“事业单位可采取年薪制、协议工资制、项目工资制等灵活多样的分配形式引进紧缺或高层次人才”“事业单位编制省内统筹使用”等一系列改革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