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热烈祝贺我会联办的科普活动被中国科协评为--优秀科普活动

          12月21日,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办公厅印发《关于对2020年全国科普日有关组织单位和活动予以表扬的通知》(科协办函普字【2020】158号), 、南京工程学会和江苏省学会服务中心联办的“2020年全国科普日暨第一届‘天印筑梦·科普智行’”活动,被评为优秀科普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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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已建立25家知识产权保护中心,让知识产权保护“设计图”变“施工图”!

    时间:2019/12/2 8:47:33    浏览次数:3603    字体:   
       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就是激活发展动力。近日,国家《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出台,在全国范围内引发强烈反响。人民网评论指出,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应切实把《意见》的“设计图”变成“施工图”“责任书”“动员令”,将各项工作落细落小落实,确保各项工作全面推进。



    国家知识产权局
    已在全国建立25家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25日在北京举行新闻发布会透露,目前,国家知识产权局已在全国建立25家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以促进和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副局长甘绍宁表示,该局有序布局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目前在全国已建立25家,完善快速预审、快速确权、快速维权协调联动机制,为市场主体提供便捷、高效、低成本的维权渠道。

     

      据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保护司司长张志成介绍,2016年,国家知识产权局启动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工作,依托地方共同建设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为创新主体、市场主体提供“一站式”知识产权综合服务。当前,全国已批复设立25家知识产权保护中心。这既是一个重要的制度机制创新,也是落实“放管服”(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具体举措,是快速协同保护机制的重要一环。

     

      建设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的目的,是通过集快速预审、快速确权、快速维权为一体的协调联动方式,切实解决知识产权维权举证难、周期长、成本高等问题,为社会公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低成本的维权渠道。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建设以来,得到社会各界、特别是中小科技型企业的欢迎。

     

      张志成说,围绕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建设,国家知识产权局已形成“三结合、三拓展、两对接”工作思路,三结合包括“与国家和地方的优势特色产业布局相结合”“与地方的知识产权执法、保护体系建设相结合”“与知识产权审查业务相结合”;三拓展分别是“业务从外观设计到三种专利、商标、地理标志的多门类拓展”“从快速审查到快速无效、快速复审、快速确权和快速维权的全链条拓展”“从针对单类产品、单个行业到面向整个产业领域的全领域拓展”;两对接一是与国家重大战略部署对接,如各地自由贸易试验区、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双创示范基地建设等相对接,二是与知识产权重点项目、重点工程对接,形成政策叠加效应。

     

      他表示,下一步,国家知识产权局将按照《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部署,进一步加快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布局,确保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建设取得实效。

     

    李克强部署实施《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近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向优化营商环境高级别国际研讨会开幕式致贺信中表示,营商环境就是生产力。近年来,中国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聚焦市场主体关切优化营商环境,有效激发和提升了市场活力。

     

      中国将围绕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快建设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以简政放权出动力,以公正监管出公平,以优化服务出便利,推动高水平对外开放,坚持一视同仁对待在中国注册的各类所有制企业,严格保护知识产权,为各类市场主体投资兴业、创新创业提供更好环境

     

      11月27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以实施《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为契机,加快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更大力度为各类市场主体投资兴业破堵点、解难题。

     

      会议指出,优化营商环境就是解放生产力、提升竞争力,是增强市场活力、稳定社会预期、应对经济下行压力、促进发展和就业的有效举措。明年1月1日实施的《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总结了近年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成效和经验,从法制层面明确了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的要求。各地各部门要深刻认识我国营商环境还需更大努力加以改善和优化,这方面不平衡问题仍然突出。要抓紧出台《条例》配套措施,加快清理、修改或废止不符合《条例》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确保《条例》落地。

     

      会议强调,要按照《条例》要求,聚焦市场主体关切,坚持问题导向、重点突破,持续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

     

      为发挥好营商环境评价的引导和督促作用,会议要求在2018年以来全国部分城市开展的国内营商环境试评价基础上,以市场主体感受为依据,改进指标体系和评价方法,既查找解决共性问题,又不增加地方和企业负担。要对标国际先进,抓住纳税、获得信贷、跨境贸易等短板弱项,推出有针对性改革举措,定责任定时限逐项落实,加快推广社会认可、行之有效的做法,推动营商环境持续改善。

    人民网评论

    让知识产权保护“设计图”变“施工图”


      《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明确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做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提出了一系列重要政策措施和有针对性的创新举措,为各地区各部门开展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提供了目标指向。


      这是新时代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纲领性文件。中央历来重视对知识产权的保护,作为首个以中办国办名义出台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文件,足见其规格之高、重视之甚。众所周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是完善产权保护制度最重要的内容,也是提高中国经济竞争力最大的激励。党中央国务院加强对知识产权的保护,从制度层面提升知识产权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彰显了我国依法严格保护知识产权的鲜明立场和坚定决心,为做好新时代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


      问题是时代的声音。长期以来,我国在知识产权保护上存在一些短板和不足,如“侵权成本低、维权成本高”的问题始终没有解决;又如,知识产权保护在执法体制、行政管理上尚有欠缺,相互之间缺乏有效衔接和配合。这些知识产权保护中的问题,应该给予足够的重视,更应该在发展中解决。


      对此,《意见》中不仅明确了保护治理的方法,即“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技术、社会治理手段”,不断改革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而且给出了明确的时间表:力争到2022年,侵权易发多发现象得到有效遏制,权利人维权“举证难、周期长、成本高、赔偿低”的局面明显改观,到2025年,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达到并保持较高水平,保护能力有效提升,保护体系更加完善,尊重知识价值的营商环境更加优化,知识产权制度激励创新的基本保障作用得到更加有效发挥。


      党的十八大以来,加强和保护知识产权工作取得了不小成效。从加强顶层设计、完善法律法规,到改革体制机制、加强司法和行政保护等,关于知识产权保护的决策部署更加全面,措施也更为得当。数据具有说服力:2018年,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的社会满意度提升到76.88分,创历史新高;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在发布的《2019年全球创新指数》报告中指出,中国排名提升至第14位;世界银行发布的《2020营商环境报告》显示,中国营商环境在全球排名提升至第31位。


      不难发现,通过努力,知识产权保护取得进步的同时,也带动了创新环境、营商环境的优化,这是一个持续“多赢”的成果可以说,只有充分认识到知识产权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石”、创新驱动发展的“刚需”、国际贸易的“标配”的功能定位,才能继续下大力气强化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为建设创新型国家做贡献。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意见》从现实发展出发,着力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严保护、大保护、快保护、同保护工作体系,进行了具有时代特点的系统谋划和整体部署。这就更加需要强化制度约束、加强社会监督共治、优化协作衔接机制、健全涉外沟通机制等,切实把《意见》的“设计图”变成“施工图”“责任书”“动员令”,将各项工作落细落小落实,确保各项工作全面推进。


      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就是激活发展动力。以《意见》出台为契机,贯彻落实好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效能的具体举措,就能为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增添动力,努力推动新时代知识产权工作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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